根据《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庆组发〔2021〕7号)文件规定,市委政法委决定为庆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选调单位为庆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选调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
选调人员为庆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的八级职员及以下管理人员(不含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以报考。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二)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行政事务处理能力。
(三)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包括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表现突出、特别优秀,有政法工作经历且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大学本科,专业不限。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测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人选确定、体检、公示与调动6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至4月25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5个工作日,不含周六。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统办楼10楼1029市委政法委办公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手填《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正反面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和同级组织部或人社局公章。
(3)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4)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同级组织部或人社局公章)。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7)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
4、资格审查: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市委政法委对报名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予以反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知参加公开考试。
(二)公开测试
1、形式与内容。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进行公文写作能力测试,在规定时间内,按命题要求撰写常用体例公文,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测试成绩的60%。
面试,每个选调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为3:1,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行政经验和协调沟通能力,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测试成绩的40%,面试时间为15分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2、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将在甘肃党建网庆阳平台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电话查询,查询号码为0934-8212732。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测试成绩,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中共庆阳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组成考察组,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查阅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情况)。通过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考察组成员对每位考察对象评价打分。凡发现档案材料、个人信息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只递补1次。
(四)人选确定
市委政法委根据综合成绩情况(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地点由中共庆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只递补1次。
(六)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甘肃党建网庆阳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无反映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及相关事宜咨询
联系人:齐泽锐、郑波
联系电话:0934-8212732
手 机:18193429723、1529442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