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文秘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干部中为县政府办公室遴选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文秘人员4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服务意识强,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勤奋敬业,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热爱文秘工作和办公室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特别是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且工龄在3年以上的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干部;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个人档案有涂改问题或干部身份来源存疑的;
5.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服务年限未满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程序为:
(一)推荐报名。报名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自愿参加遴选人员于2017年5月20日下午6时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到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后办公楼三楼)报名。报名登记表要求本人手工填写。
报名联系人:张 龙 联系电话:7121808 13884168880
(二)资格审查。县政府办公室会同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干部档案,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名者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的问题,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
(三)组织考试。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文字写作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笔试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基本素质和思维应变、口头表达能力及个性气质等。面试由5-7名考官现场百分制评分,掐高去低后取平均成绩。
(四)考察考核。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遇末位考生考试总得分并列,一并考察。考察组由县政府办和县人社局干部组成,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情况。考察结束后进行综合排名。
(五)确定人选。根据考察结果,县政府办、县人社局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试用调动。遴选的拟录用人员先在县政府办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属于公务员身份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属于事业身份的办理借调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不适应办公室工作的,介绍回原单位上班。
镇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