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县直事业(参公)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基层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甘肃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等政策法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乡镇基层(不含教育)公开选调47名优秀年轻干部,补充到县直事业(参公)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开选调职位(岗位)及名额
1.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6名;
2.公开选调科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
公开选调职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山丹县2021年县直事业(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岗位)简表》
二、公开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1.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对象为我县乡镇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SY202127专技岗位公开选调对象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其他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对象为我县乡镇政府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SY202131专技岗位公开选调对象为其他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须具有5年以上乡镇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2016年11月19日前录用为公务员,以录用文件为准);报考县直事业单位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2020年服务期满考试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的各类项目人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9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1月19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选人部门、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11月24日,共2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山丹县新城区县政府统办一号楼527会议室,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组织进行。
2.报名方式。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每个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可自愿报考1个职位(岗位)。
3.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所在乡镇党委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参加工作录(聘)用文件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二吋蓝底彩色照片(2张);
(5)填写《山丹县2021年县直事业(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对提供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身份及干部(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程序参加公开选调。
本次公开选调各职位(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要达到3:1及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对应减少或取消公开选调计划。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组织进行。
(一)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3日。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笔试工作结束后,各招聘职位(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体检对象时,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通过加试(笔试)方式,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末位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确定后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所空缺职位(岗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工作,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直事业(参公)单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乡镇党委、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等现象,一律取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考察资格,所空缺职位(岗位)不予递补。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确定拟选调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选,县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公开选调的人选,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所空缺职位(岗位)不予递补。
八、组织实施及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其他形式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附件:
1.《山丹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2.《山丹县2021年县直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3.《山丹县2021年县直事业(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山丹县委组织部
中共山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