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遴选16名工作人员(见职位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市七大机关或参照管理群团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符合《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乡镇机关公务员必须满规定的服务年限。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职级、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办法
公开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其中,各遴选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遴选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笔试主要测查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经组织考察、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提出遴选初步人选,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7月18日至7月21日8:30-12:00、14:30-18:00。
报名单位:各部门(单位)办公室(综合科、秘书科)。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本人填写、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同意报考的《平凉市市直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平凉·门户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身份(《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考核结果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33-12380。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3-8232025、8232021)。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