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面向各乡(镇)、工业集中区、县直各部门选调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干部3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县财政全额供给的科级以下干部(现在县内各类学校和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外),年龄在33岁以下(为1989年3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20年1月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7.中共党员或从事过文秘工作、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基础的优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处分尚未解除;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服务期或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有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统办楼415室,联系电话:0933-6121242,0933-6121993。
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介绍信;
2.本人填写并通过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的《中共崇信县委办公室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红底)。
(二)资格审查
县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按2:1开考,若仍达不到比例,可压缩招考计划。
(三)笔试、面试和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30%、10%,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总分100分。笔试成绩确定后,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仍达不到比例,可压缩招考计划。
3.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走访、民主测评、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总分100分。依据笔试、面试总得分,由高到低按1.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笔试、面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届时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全程监督,(县纪委监督电话:0933-6121323,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3-6121173)。
五、其他事宜
1.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报考者和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
3.选调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4.未尽事宜,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崇信县委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