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市直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八级职员及以下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遴选对象
(1)全市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年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4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选调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包括教育、卫生系统人员和中央及省所属机关设在各县(市、区)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工作人员。
2.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4月,现任职务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批复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平凉市2022年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市直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表》),可通过平凉门户网(www.pingliang.gov.cn)或平凉党建网(zzb.pingliang.gov.cn)下载(详见附件1、2)。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选调)机关(单位)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8:30至5月13日(星期五)18:00,共1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职位,自行下载打印《平凉市2022年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市直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3),如实填写详细信息。
2.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及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电子图片形式一并上传报考职位专用邮箱。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联系。
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选调)职位,多报无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同意,由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三)资格审查
遴选(选调)机关(单位)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名人员按其要求办理。对上传《报名表》的报名人员,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应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填报资料不全的,应根据报考机关(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重新报考。
资格复审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彻公开遴选(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减少遴选(选调)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平凉门户网、平凉党建网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8:30至5月24日(星期二)18:00改报其他职位。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笔试前2个工作日内在遴选(选调)机关(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含业务或专业知识加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平凉门户网或平凉党建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由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组织实施,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遴选(选调)机关(单位)负责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遴选(选调)机关(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组织职位业务或专业知识加试,总分为100分,加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由遴选(选调)机关(单位)确定。
加试结束后,遴选(选调)机关(单位)负责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60%+加试成绩×40%)×50%。
笔试、面试、加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及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负责。
(一)体检
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报名人员体检。如果组织体检,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医院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卫生健康委指定。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二)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选调)职位与考察人选1∶1.5至1∶2的比例由遴选(选调)机关(单位)确定。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要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遴选(选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单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批复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各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结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遴选(选调)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分别在公开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和拟遴选(选调)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二)批复及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依次递补遴选(选调)对象,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对公开遴选(选调)拟任职人员可以设置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三)任职
公开遴选(选调)人员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任职。
七、防疫要求
在公开遴选(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及时通知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平凉门户网或平凉党建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1.平凉市2022年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平凉市2022年市直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3.平凉市2022年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市直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