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有关规定,庆阳市纪委监委决定从市、县(区)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庆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5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庆阳市市直、县(区)机关、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庆阳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年龄等条件(具体见《2022年庆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计划表》;
3.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人选确定、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工作由庆阳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至6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市委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1号楼416室集中报名。
2.报名材料
(1)《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自行下载)一式两份,按要求加注所在单位、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吋免冠红色背景照片6张。
(3)党员身份证明和获奖评优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或县级组织部门公章)1份。
(5)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或县级组织部门公章)1份。
3.资格审查
由庆阳市纪委监委组织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及时通知本人。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本次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能力素质、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由庆阳市纪委监委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庆阳市纪检监察网和《陇东报》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并通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该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测试成绩,并在庆阳市纪检监察网和《陇东报》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考察人选与该职位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市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评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考察结束后,按测试成绩占60%,考察评分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经市纪委监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六)体检
由庆阳市纪委监委组织,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调动
1.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庆阳市纪委监委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经查实且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由庆阳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
2.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的规定,由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咨询电话:0934--8237190
附件:
中共庆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庆阳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