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名额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及下属单位现有编制空缺情况,本次计划公开选调文秘人员3名,均为科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宪法》,符合《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市直、县(区)、乡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以下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1 年 12 月 5 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两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熟悉公文写作,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行政工作程序和计算机操作应用,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市直综合部门或县(区)委、政府办公室从事过文秘工作者优先;
(8)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质检查、研究商调等程序进行。
(一)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市政府办公楼 109 房间,联系电话:0933—8227300)。
报名要求:
1.由市直部门负责推荐本单位、本系统,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荐本单位、县(区)委办公室和县(区)直其它部门、乡镇机关符合选调要求的合适人选,由本人填写《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经单位及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
2.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的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出具的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简历、近两年考核结果),近年来撰写的综合性、代表性文稿,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3 张。
3.报名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由市政府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市人社局复审。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要达到 5:1 方可组织考试,达不到比例时,适当核减选调人数。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面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文秘知识和写作能力,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卷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50 分钟。
2.面试。依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人数 3:1 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 3:1 比例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名额。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 100 分,占综合成绩 40%。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四)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的 40%得分、面试成绩的 40%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名额 1.5:1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派人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总分为 100 分,占综合成绩 20%。
(五)体质检查
由市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确定拟调入初步人选,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用,可依次递补,也可不进行足额选调。
(六)进行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员分别在原单位和拟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可依次递补,也可不进行足额选调。
(七)研究商调
由市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调入初步人选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工作岗位由市政府办公室在办公室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统一调配。
五、监督检查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由市人社局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33—8211427)。
本通知由市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3—8227300)。
请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安排办公部门具体负责,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并认真把关、按程序推荐。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