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庆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发〔2016〕38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2020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在编制限额内,本次共计划为39个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5名,具体职位见《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1.报考使用编制性质为行政或参公事业的职位为:西峰区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一般干部。
2.报考使用编制性质为事业的职位为:西峰区事业管理九级及以下职员、服务期满项目人员。
西峰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和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不在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服务期)。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条件以《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其中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同时具备《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具体选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六)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七)身体健康。
(八)具有公务员、事业人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未转正定级和定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愿并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职位专业设置,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21号)执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至3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近期2吋免冠红色背景照片6张。
(2)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的《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
(3)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档案查阅专用章的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或转正定职审批表复印件1份(允许2017年招录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
(5)加盖档案查阅专用章的本人人事档案专审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1份。
3.报名步骤
(1)报名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填报职位,自行下载打印带电子照片的《报名登记表》1式2份,如实填写信息后,所在单位盖章。
(2)报考人员带报名所需材料到《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所列选调单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由选调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现场初审并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栏签字确认。复审由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复审并签字。对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及时通知本人。报名人员请按照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本次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资格复审结束后,如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随时关注西峰网或等候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形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可根据需要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详见《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和查询。笔试成绩在西峰网上公布并查询。
(三)面试
面试人选与该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比例的经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有关规定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中载明。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在西峰网公布。
(五)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选调单位会同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抽调工作人员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要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注重核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如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由选调单位向考察对象单位及本人作出说明并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从考察对象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在区医院进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察顺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西峰网及选调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由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 0934-8213090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 0934-8220658
区 人 社 局 0934-8211839
附件:
中共西峰区委组织部
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