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1.区纪委监委机关1名;
2.区委组织部5名;
3.区委巡察办公室1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区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20年4月30日;
3.上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熟悉机关公文写作,有扎实的文字功底;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报考区纪委监委机关的年龄须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的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617室;
3.报名携带的材料:《安定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录安定区党建网下载中心下载),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3张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列,最低不得低于1:2,否则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三)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材料写作水平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养、创新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理解和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按有关规定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占80%+考察成绩占2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
4.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5.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在安定党建网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到选调单位进行试用。
6.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对选调试用人员进行测评,表现良好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联系人:陈彦军,联系电话:18693203654
附件:《安定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组织部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