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66名,具体详见《张掖市2020年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及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年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为1979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党政机关遴选职位仅限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报考。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遴选的其他情形。
参加遴选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部门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9:00至6月3日(星期三)17:00,共7天。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络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填写《张掖市2020年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盖章审核后,连同其他证明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发送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pdf扫描件;
2.报名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内容与扫描件一致);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30kb以下);
4.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
5.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pdf扫描件;
6.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7.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pdf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三)初审反馈。初审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9:00至6月4日(星期四)17:00,共8天。各遴选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名人员按其要求办理。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反馈,原则上在收到报名人员材料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报名结束后,因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不予补报;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遴选各职位拟遴选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或取消职位计划在张掖党建网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0年6月7日至6月9日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遴选方式
遴选工作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采取闭卷、“裸考”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届时以准考证有关信息为准。笔试结束后,成绩在张掖党建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分职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遴选单位经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遴选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职位合并按照职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对核减和合并职位在张掖党建网及时公布。
资格复审由遴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复核。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主管部门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遴选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授权遴选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同时,遴选主管部门需加试文字综合写作能力的,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加试职位的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加试成绩×40%。面试及加试的时间、地点由遴选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遴选主管部门按职位表分职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1.5-2的比例确定遴选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考察由各遴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形成综合考察意见。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
(一)会议研究。遴选主管部门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综合分析考察人选情况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分职位按计划遴选人数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
(二)体检公示。遴选主管部门对确定的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递补工作只限1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遴选主管部门分别在公开遴选机关和本人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各遴选主管部门将遴选结果报市委组织部,经研究决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实施。遴选过程中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张掖党建网、遴选部门网站或其它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0936)12388
市委组织部:(0936)12380 、8218933
附件:1.张掖市2020年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张掖市2020年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