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庆城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县委办发〔2013〕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庆组发〔2018〕80号)有关规定,参照《庆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发〔2016〕38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开展2020年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在编制限额内,本次共安排县委办公室(庆城县档案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县委组织部(县企业党建办)、县委宣传部(县网络和舆情应急中心)、县委统战部(县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办公室)、县审计局(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融媒体中心10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0人,具体职位见《庆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1.报考使用编制性质为行政或参公事业的职位为:庆城县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的一般干部。
2.报考使用编制性质为事业的职位为:庆城县事业管理九级及以下职员。
庆城县教育、卫健系统工作人员不在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服务期的项目类人员必须服务期满转正定级;
3.年龄具体要求见《庆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学历具体要求见《庆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
8.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未转正定级和定职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或项目生服务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7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职位专业设置,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21号)执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8日(星期日)至6月30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县人社局5楼会议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吋免冠蓝色背景照片6张(附电子版)。
(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庆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3)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4)组织人事部门录用文件、转正定级、定职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1份。
(5)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1份。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口审核,统一汇总。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公开选调单位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协商同意,可以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庆城县门户网站或等候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形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应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在庆城门户网站另行通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公布和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后7天内在庆城县门户网站公布并查询。
(三)面试
面试人选与该职位拟选调人数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单位经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可按有关规定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中载明。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在庆城县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考察人选与该职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由选调单位确定。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只递补1次。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从考察对象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察顺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庆城县门户网站、公开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报名事宜咨询联系方式
县委组织部:0934-3222640
县人社局:0934-3222536
附件:
中共庆城县委组织部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