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不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综合防灾减灾理念,着力固根基、强弱项、补短板、织基网,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机制创新,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不断提高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加强全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为我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发挥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主导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发挥就近救急的作用,明确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职责和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内容,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因地制宜、全面覆盖。结合实际,从“大应急”角度出发,统筹整合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森防、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力量,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具有一定应急处置能力的综合性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管理网格化管控,实现应急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