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
提升全省政务服务规范化成果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21〕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巩固全省政务服务规范化成果,推动各项改革举措有效落实,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条块结合的清单编制方式,巩固和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指导乡(镇、街道)政府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和公布工作,实现同一行政职权在省市县乡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国家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适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