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丰城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7名事业编工作人员到丰城市纪委市监委“互联网+监督”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丰城市纪委市监委“互联网+监督”办公室工作人员7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生)。
(二)选调基本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或会计与审计类;
4.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1.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1),并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凡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两份,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报名地点: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城市新城区劳动保障大楼1013室)。
报名现场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全程戴口罩,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报名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
四、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要求,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按百分制计分,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
1.笔试。主要测试纪律检查条例、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相关内容。符合选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岗位匹配等方面综合素质。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若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市纪委市监委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丰城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名单,选调对象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表现良好,经考核能够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干部调动手续,正式选调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
八、其他事项
1.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具体操作实施。
2.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795-6601158,监督电话:0795-12380。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3日
报名时间为8月23日—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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