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红十字会人员紧缺状况,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工作水平,现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人员。
二、选调范围及名额
面向永丰县(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履行所选调岗位的职责;
3.参加工作3年以上,表现良好,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4.医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规定期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报名地点:永丰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县行政中心6楼631室)。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永丰县红十字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试:考试为面试,总分为100分。按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否则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选。主要考察选调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6.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红十字会报请县政府批准,并由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选调考试顺利进行,成立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
六、本方案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时间为9月3日—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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