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吉水县委巡察机构、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教体局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考核,遴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遴选单位、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10人,具体职位详见《吉水县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江西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江西省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报考吉水县委巡察机构岗位的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吉水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现任乡镇纪委副书记。
(2)江西省范围内本人为吉水籍或配偶在吉水工作且本人在县级及以上纪检监察系统(含巡察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两年以上。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文字功底较好。
2.具有连续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2018年10月31日之前进入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录到吉水县乡镇机关工作满4年的(含试用期)也可报考(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1日)。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经常性加班。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7.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吉水县政府网(www.jishui.gov.cn)、吉水组工微讯、“活力吉水”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拟报考遴选单位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吉水县委巡察机构岗位的吉水籍在县外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吉水籍县外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其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经遴选单位提出并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调减,并于10月22日前通知考生。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开考比例为1:3,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经遴选单位提出并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笔试和面试分别按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1.体检。遴选单位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1:2确定体检人选并告知当事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决定
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七)公示和调动
经考察确定的拟遴选人选在吉水县政府网、吉水组工微讯、“活力吉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遴选人选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的,调入后转为四级主任科员。
五、咨询电话
吉水县委组织部干部办:0796-8689102。
附件2:吉水县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吉水县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