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的适应教育高质量、优质均衡发展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鹰潭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名行政编制人员。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职位
鹰潭市教育局机关科级行政编制人员2名。具体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全市范围内科级(含正科、副科及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公务员,报考人员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作风务实;
2.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4.具有5年以上行政单位工作经历;
5.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或者未满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最低服务年限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0年12月31日。
四、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推荐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00至1月19日17:00。报名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鹰潭市教育局党办(D517办公室)报名。(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1寸蓝底免冠照3张(均附电子版)。
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遴选工作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后,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
考试主要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开考比例一般为1:3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若达不到的,酌情减少遴选计划。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稿写作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纳入考察。市教育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了解。考察中,如发现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者,经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取消入围资格。
(四)办理调动手续
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综合提出拟入围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必须详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此次遴选资格。本次遴选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闱人员,报名时请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本次遴选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4.为便于公开遴选工作顺利开展,体现遴选工作严肃性、公开性、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701-6229260(市教育局)
0701-6431561(市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701-6229125(驻局纪检组)
鹰潭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