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批准,现将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选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名;
2.选调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其中环保类2名、化工类2名、安全类1名,其他不限专业。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新干县范围内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健系统);
2.新干县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环保类化工类及安全类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备选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7.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8.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考察、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6月7日-- 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不含双休日);
3.报名地点:新干县人社局二楼(原人才交流中心),新干县金川镇善政路3号;
4.报名所需材料:①下载并填写《新干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报名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拷贝至报名处);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形式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新干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如若达不到最小开考比例相应减少选调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限制专业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4.当选调职位出现以下情形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第一学历高确定),并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
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自理。
2.考察
由组织、人社会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3.递补
体检和考察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需递补:按选调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第一学历高的确定)。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
统一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四、有关待遇
正式调入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工业园区改革方案执行。
五、其它事项
1.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允许考生放弃选调。
2.选调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的(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新干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新干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