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余市市直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结合各职位实际报考人数及笔试(加试)成绩,现将新余市市直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面试比例及入闱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或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比例一般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同一职位入闱人员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时间
面试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确定并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务必确保《报名推荐表》上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导致考生错过面试或相关通知信息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资格复审
(一)面试前,入闱面试人员要在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并按照选调单位的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的材料。一般包括:
(1)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证明材料,如录用审批表、调任审批表的复印件等;
(2)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证明材料,例如历年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等;
(4)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现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5)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
(6)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选调单位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并于面试前将递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选调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生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面试人员着装应整洁、得体,不得穿戴能反映个人身份标志的服装、配饰等。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不得泄露姓名、准考证号、所在单位等个人关键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复审通过后任何一个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市直单位的选调、遴选。
(三)工作业绩报告应注重写实,如实汇报本人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着重介绍本人组织或参与完成的重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和业绩,以及该业绩对单位工作或社会发展的作用;可简要介绍个人获奖情况,并结合工作经历简单进行自我评价。个人廉洁证明由单位纪检部门在考察环节另行出具,不需在工作业绩报告中体现。考察期间,工作业绩报告将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附件:《新余市市直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中共新余市委组织部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