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下简称“县农保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2人到县农保局工作。根据赣政办抄字[2016]18号文件精神,为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实施工作方案。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名额
会计人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对象及范围
县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医院人员除外)。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报考会计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如果工作不满两年的须工作以来考核合格)。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会计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财务信息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统计实务)毕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报考会计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2.办公室工作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考核)和体检、公示、正式调动等环节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赣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 8日至12月10日。考生直接到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办公室报名(同一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地址:赣县梅大大街59号,联系电话:7246203。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签字盖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原件等有关证件供审核,并交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结束后,由赣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电话通知自行到赣县人社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分数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下旬。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按各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考核)入闱人员。若出现第一名或第二名成绩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并列入考察(考核)入闱人员。
如果某一岗位报名人数只有1人时,经资格审查合格,不再组织本岗位考试,直接进入考察(考核)程序。
(四)考察(考核)与体检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考察(考核)组,对考察(考核)对象进行考察(考核),方案另定。
考察(考核)合格者,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各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调人员初步人选,若第一名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仍并列则年龄小者优先。并组织拟调人员到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时,则按规定从考察(考核)对象中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赣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有异议者,经县人事领导小组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六)正式选调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享受选调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待遇。
(七)组织领导
组长:肖承椿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黄 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石凤 县编办主任
王忠慧 县农保局局长
谢宝山 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谢宝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调的日常事务。
赣县农保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