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实干部队伍力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组织实施2016年赣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公开考选工作。此次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3名,其中行政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考选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待遇。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专业及其他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公告附件1)。其中岗位年龄统一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满2周年,计算至2016年11月25日时可满2周年);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均指最低条件(含本条件);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选原则、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考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票决、公示和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公开考选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卷面总分各为100分,两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4:6,即参考人员以笔试、面试所得成绩按比例折算后计算总成绩。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到12月12日下午5:00截止。
3.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绵江路8号秘书科,联系电话0797-8682671。
4.报名要求:凡有意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6张,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还需提供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携带《赣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登记表在赣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网站下载)及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市铁路建设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凡发现考生与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届时将电话通知到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秘书科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与报考岗位招聘计划不足5:1时,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内),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发放准考证上的时间及地点为准。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笔试结束后,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网进行公告。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何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接人待物、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向考生公布考试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或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考生总成绩仅作为入闱体检、考核人选的排序依据,不作为聘用排名的唯一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铁路建设办公室网公告。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按照考选计划数差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电话通知考生。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考核、体检资格者)取消资格,按同一岗位代码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对象。
2.考核。由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核,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侧重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注重选拔实绩工作经验丰富,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善于解决复杂矛盾的干部。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将综合考察情况,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进行票决,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名单。
3.聘用。市铁路建设办公室根据招考岗位招录计划数,并从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3名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招考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按市人社局核准的职员等级享受工资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按同一岗位代码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重新进行考核、体检、公示。
三、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四、咨询电话
赣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秘书科电话:0797-8682671
五、本公告由赣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