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修办字〔2007〕67号文件精神,经中共修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县公开考选纪检监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职位数额
面向全县公开考选工作人员4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全县在编在岗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具有二年以上行政单位工作经验(2015年3月20日前参加工作的公务员),本科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年龄30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考选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修水县政府网、修水电视台、修水报、廉洁修水微信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3月27日下午17点整。
报名地点:修水县纪委组宣室
联系电话:0792-7820938
联系人:喻燕燕
报名所需材料:①《中共修水县纪委监察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县直单位选调考试申请审批表》;②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
3、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法律、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写作能力测试。
4、面试。根据职位以1:2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评分实行百分制。
5、体检。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4名确定为体检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一并列入,有执纪执法工作经验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体检对象。
6、组织考察。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公选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按体检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确定人选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公选领导小组确定人选,并对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试用及调动。选调干部实行试用期制,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组宣室负责解释。
中共修水县纪委
中共修水县委组织部
修水县监察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