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江西考情
第一章 考情概述
2012年以来,江西省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江西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2012-2022年,江西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已经开展了9年,其中,2018年因机构改革未组织实施、2020年因疫情防控未组织实施,江西省直9次遴选共招录1607名公务员。现以2022年江西省直机关遴选为例,结合历年遴选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看今朝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四级高级检察官或一级检察官。
(二)遴选单位和职位条件
1.报名范围
(1)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江西省范围内自2018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2.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不满2年的,应当具有4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外,还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现任正科领导职务或一级二级主任科员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的,年龄为32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曾任(含现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正职或县直单位正职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