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报经赣州市委组织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公开考选6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对象及条件
(一)考选职位:科员6名。
1.机关公务员: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员4名;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行业管理办公室科员2名。
若考生现为副科级及以上职位的,录用后只保留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二)考选对象:
1.全省范围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
(三)考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3.工龄、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1)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2016年4月4日之前进入公务员队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所列专业目录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4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4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4.身体健康。
5.符合考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组织人事关系在赣州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4月17日(星期二 )(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1号楼1312房赣州市工信委人事科。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本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6、2017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本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填好《报名登记表》(2份,原表在网上下载)并贴好1寸彩照,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现场拷贝给报考单位;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二)资格审查:由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负责,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及相关简历,初步判断考生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考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4月26-27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9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体检、公示和调动
1.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综合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考选职位计划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对考察合格的考生,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对象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3.公示。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调公示对象,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查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如出现异议查实并取消考选资格,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4.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5.审批、调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2周年。
6.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我单位的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三、联系方式
赣州市工信委人事科电话:0797-8391182。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