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委巡察机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及时选优配强巡察机构工作力量,同时拓宽事业编制领导干部晋升渠道,在更广范围内选人用人,经市委研究,拟从全市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中竞争性选拔调任市巡察机构领导干部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任职位及名额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中任现职满一年且在编在岗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含试用期,时间计算至2018年5月1日)。
三、选调的资格条件
拟调任人选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德才表现优良;
2、原则性强,作风正派,敢于监督执纪;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国家干部身份(不含聘用制干部)。2006年1月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巡察、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以市纪委备案为认定依据);
8、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5、本人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其他影响使用情形的。
四、选拔程序
竞争性选拔调任按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差额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上报审批、任命等程序进行。
1.报名。将选调通知下发全市各市直单位(同步在瑞金市党务公开网、红都党建微信公众号、瑞金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告),由单位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于2018年5月3日-4日持以下资料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现场报名:①《报名登记表》一份及电子版;②组织推荐报考的函;③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及电子照片;⑤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任职资历的,须主管部门开具证明)。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如出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则相应调减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
3.竞职演讲。组织开展竞职演讲,测评报考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百分制评分,每人演讲时间为10分钟。竞职演讲结束后,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4.差额考察。市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注重考察履职能力、一贯表现、工作实绩、人岗相适和廉洁自律情况。同时,向纪检、综治、卫生计生、信访等部门征求意见。
5.书记专题会议酝酿。考察结束后,将考察对象竞职演讲、考察情况提交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进行酝酿,提出拟调任人选名单。
6.常委会研究确定和任前公示。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并票决拟调任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7.上报审批。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拟调任人选,上报赣州市纪委审核后报赣州市委组织部审批。
8.任命。赣州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下发调任文件。调任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