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蓉江新区工作委员会、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为中共赣州市委派出代表机关、赣州市政府派出机构。为全面推进全区各项工作,加强高标准建设蓉江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赣州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报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同意,决定公开考选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计划数
本次公开考选共16名机关参公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考选范围
1、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以上均不含聘任制人员。
三、考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公务员(参公)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8月18日(注:8月18日为报名第一天);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考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6、调出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政策规定限制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调动等程序,择优录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对恶意报考、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以及进入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考选的,记入赣州蓉江新区考选失信人员名单,相关材料通报个人所在组织人事部门,三年内不得参加涉及赣州蓉江新区的各类考试。考选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公开考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职位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被取消的,该职位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改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40—12:00 ,下午14:40—17:30。
报名地点:赣州蓉江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中心(赣州蓉江新区创业路,市内乘坐115、137、138路公交车可达,117路公交车直达)。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用人单位资格审查:
报名阶段需提供以下材料,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笔试、加试。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双方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18年8月20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
(3)填好《报名表》(2份,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彩色打印《报名表》后签名,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信息简表》使用U盘现场拷贝给工作人员;
(4)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明确时间节点、工作内容(1份,加盖工作经历出具单位公章);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党费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材料(1份,加盖公章);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4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照片一致)。
面试阶段需提供以下材料,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递补。
(1)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及当地所在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2)近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3)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证明资料不予退回。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资格。
2018年8月20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8月21日上午8:30—12:00自愿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没有改报的,将笔试报名费用退回该考生。改报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30元,凭收据换取发票。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加试
笔试结束后部分岗位实施加试,满分100分,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加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笔试成绩、加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首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如有加试,则为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在赣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笔试成绩(如有加试,则为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面试比例可降为1:2。低于1:2时,相应调减考选计划。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加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1、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有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考察工作由赣州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等额择优确定拟入闱体检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费用考生自行负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赣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凡录用人员,考选后的编制类型均为参公编制,原为科级职务的,职务确定为科员,仅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2:30-17:30)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7-8163092;
监督举报电话:18870712380。
六、本公告由赣州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请关注“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更多招考资讯。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
1.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诚信报考说明
4.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5.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公开考选工作人员信息简表
赣州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