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省环保厅、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编办核准编制,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公开考选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对象及条件
㈠考选职位:
1、公务员职位:市环保局机关3名。
2、参公职位:市环保局章贡分局3名,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3名。(详见《赣州市环保局机关及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表》)。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位的,录用后只保留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㈡考选对象:
1、江西省范围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江西省范围内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
㈢考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公务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8 年8月31日)。
3、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学历、专业、工龄及年龄条件。详见《赣州市环保局机关及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专业、学历(学位)及年龄等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 日。
5、身体健康。
6、符合考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㈠发布考选公告:
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7日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zhrss.gov.cn)和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网(www.gzhb.gov.cn)站上发布公告。
㈡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8日-9月10日
3、报名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一楼大厅。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出具所在单位及当地所在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6、2017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填好《报名登记表》(2份,原表在网上下载)并贴好1寸彩照,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现场拷贝给报考单位;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㈢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具体负责,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及相关简历,初步判断考生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考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9月13日-9月14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㈣笔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环保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组织人事关系不在赣州市的面试入闱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由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才能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入闱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入闱人员。
㈤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点)。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㈥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和调动
1、考察。由赣州市环保局组织,按1:1的比例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其中,对于市外考生的考察,将邀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2、体检。按1:1比例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赣州市环保局具体实施,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须为省公务员局指定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3、公示。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调公示对象,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zhrss.gov.cn)和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网(www.gzhb.gov.cn)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查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如出现异议查实并取消考选资格,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5、审批、调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调动一经办理,在本单位服务期限原则上须满2周年。
6、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我单位的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三、咨询电话
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0797-8680232,0797-8685025。
四、本公告由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五、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选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1:考选岗位表
附件2:考选报名表
附件3:诚信报考说明
附件4: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