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安福县有关县直单位拟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遴选20名(其中机关单位遴选6名、事业单位遴选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遴选职位
详见《2019年安福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2019年安福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2)。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报考公务员岗位必须是安福县范围内已经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符合交流进机关条件的人员),如属乡镇公务员,必须是2014年9月30日之前招录的;
2、报考事业单位岗位原则上为安福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身份人员(县委民声通道工作室文秘岗、县城投公司工程管理岗招聘范围放宽至安福县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人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计岗放宽至县卫健系统差额拨款人员)。为稳定教体、卫健系统队伍,除个别岗位外,学校教师、医院医务人员不参与其他岗位遴选。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在编在岗工作满三年(含试用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其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可视同称职或合格等次);
5、2006年1月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社部门公开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2、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调配至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不满一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35周岁是指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0周岁是指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30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2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按照发布的遴选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③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含二维码);
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2019年安福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且需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5日
地点:县人社局5楼502室
(三)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或调减。
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县直单位公开遴选。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加试。笔试、面试、加试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和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科学技术知识、人文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
笔试地点:平一小 。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达不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面试时间每人限定10-15分钟。
面试时间:2019年 9月14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3、加试
如职位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在面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加试的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无加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有加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有加试的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与考察对象名单由县人社局统一在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有加试的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办理调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遴选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相关单位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单位领导要亲自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7622207,县人社局:7626951,举报监督电话:7622475。
安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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