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经研究,彭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彭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黎伟宏担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时招、县人社局副局长彭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
二、遴选时间
2019年9月。
三、遴选职位和职数
设事业编岗位3个。其中,公务接待岗位1人、食堂管理岗位2人。
四、遴选对象和报考条件
遴选对象及范围:
彭泽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有5年以上(含5年)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报考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公务接待岗位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食堂管理岗位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含3年)从事食堂或其他机关事务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原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9:00至2019年9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1106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三年来个人业绩和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彭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评委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或取消相应的公开遴选岗位。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遴选岗位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如末位同分一并入闱,如自动放弃考察或其他原因产生空额的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往下递补。
(四)考察
对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进行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考察结束后,采取面试得分占50%、考察得分占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拟任职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任职资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体检结束后,彭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任职人选,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对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请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具体公告将在中国彭泽网、彭泽党建网等平台发布。
咨询电话:0792-5625608
监督电话:0792-5625700
附件:《彭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彭泽县委组织部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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