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结构,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泰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下属泰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共8名,其中:公务员岗位2名,事业岗位6名。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1、报考公务员岗位的为全县各公务员单位(或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应属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四类人员。
2、报考事业岗位的为泰和县范围内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的事业干部。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泰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
3、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三年(含试用期)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
(3)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者新招聘事业干部试用期内的;以及原已选调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选调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其中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讲解员岗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体检、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泰和县人民政府网下载《2019年泰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股报名,报考事业岗位的在县人社局人事股(1609室)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泰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
3.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主管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5.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职位表)。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12月20日下午5:30前电话告知。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23日下午5:3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并书面确认。逾期未改报的,报考资格自动取消。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公务员岗位资格审查,县人社局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以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到3:1,则按原计划进行笔试。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则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本次选调。
选调人员在选调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体检前一天及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报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县直单位公开选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9日上午9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讲解员岗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面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上午9点,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笔试)。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讲解员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其他岗位均采取笔试方式。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退役军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结束后入闱名单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首位同分者一并入闱体检),组织入闱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仍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确定考察人选
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开展,并将考察人选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布,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及时通知考察人选和所在单位。
(六)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选调单位将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分别报县委组织部与县人社局,并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名单分别报县委组织部与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泰和县委组织部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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