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优化资溪县管领导班子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县拟于近期公开选拔11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拔11个职位,其中正科级职位1个,副科级职位10个。(具体职位分类和职位要求详见公开选拔职位表)
二、公开选拔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
共青团资溪县委书记、县人大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5个职位面向全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师、医护人员和工勤人员)招考,编制、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人员,不列入公开选拔的对象范围。
其余6个职位面向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师、医护人员和工勤人员)招考,编制、人事关系不在我县的人员,不列入公开选拔的对象范围。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公道正派,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协作意识强;
2、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拔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公开选拔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与公选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符合条件的同职级干部也可报考同职级职位。报考县纪委县监委室主任、县委巡察组副组长职位的需符合抚州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通知》相关规定。报考以上职位人员的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获取学历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1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未满人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拔程序及要求
1、发布公告
2020年1月16日-22日,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在抚州新闻网、抚州发布公众号、资溪政府网、资溪融媒体中心、资溪发布公众号等有关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选拔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方法、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工作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县外报名人员既可网上报名也可到公选办现场报名(资溪县行政中心南426室),本县报考人员必须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日至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3)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及任职经历证明1份;(4)入党证明材料(单位党委<党组>或支部出具证明材料);(5)《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签字版)复印件、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所有复印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科级干部提供正式任职文件复印件;(6)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3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样表从资溪县人民政府网下载(www.zixi.gov.cn)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材料(不含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网上报名人员可登陆资溪县人民政府网仔细阅读相关信息,并按网上报名流程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和函件报名。
3、资格审查
县公选办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考人员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按照符合报名条件的1:7比例开考,如公选职位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7时,经县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为1:5,仍达不到比例要求,则取消该公选职位。
4、笔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评定
为充分体现“择优选拔、人岗相适”原则,根据岗位需要,对公选职位分成Ⅰ类(7个)、Ⅱ类(4个)进行不同的能力测试。(具体职位分类见公开选拔职位表)
Ⅰ类职位: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以主观题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命题及评卷工作由县公选办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笔试评卷结束后,笔试成绩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根据笔试成绩,按公选计划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如公选职位入闱人员比例不足1:4时,经县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为1:3,仍达不到比例要求,则取消该公选岗位。
笔试前,报考人员须到县公选办领取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如有报考人员未领取笔试准考证或网上报考人员未进行资格复审,造成公选职位未达到1:5最低开考比例要求时,则取消该公选职位。笔试时间和考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Ⅱ类职位: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技术方面能力,由报考人员提供工作经历报告(含专业技术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参与项目建设等情况,并附佐证材料,提供相关材料另行通知),县公选办委托县外相关部门做综合评定、排名打分,总分100分。职位报考人员在5人以内的全部进入面试,超过5人的按照综合评定排名取前5名进入面试。
5、面试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经县公选领导小组研究,按笔试成绩、综合评定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小组由异地考官组成,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考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另行通知)。
当招考职位出现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为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6、考察
按笔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评定成绩和面试成绩50%、50%比例折算成考试总成绩。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公选职位分别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差额考察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需按规定填报《公选考察对象廉政报告表》、《干部基本信息表》、《近亲属有关事项报告表》并进行实绩公示。考察中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依次递补一次,仍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取消该选拔职位。
7、体检
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自愿放弃公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由县公选领导小组研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决定、公示、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按照公选职位1:2的比例向县委常委会提出每个职位的竞职陈述、票决建议人选。进入竞职陈述环节后,人选在前阶段笔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评定成绩和面试成绩作为重要参考,不作为最后票决录用的成绩。票决前,入闱人员向县委常委会各进行5分钟的竞职演讲,然后票决产生每个职位的拟任用人选。票决产生正式任职人选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用手续。
如拟任用人员未能通过公示,则替补本职位拟任用人选在下次县委常委会上票决产生。
除共青团资溪县委书记、县人大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头山镇政府副镇长、石峡乡政府副乡长等职位以及现为副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外,其他职位以及原副科非领导职务、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人员实行试用期,期限一年。试用期间,转人事工资及行政关系,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不胜任的,解除试用职务,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公选人员被确定试用后,在本县服务期不得少于5周年。
四、其他事项
1、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2、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资溪县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电话监督举报。
3、本公告由资溪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5790869
监督举报电话:0794-12380-10
附件:
4.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资溪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