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江苏省印发《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2015年1月对全省的公务员遴选工作进一步予以规范,印发了《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尽管江苏遴选(选调)工作起步较早,且比较规范,但省级机关遴选始终是不温不火的局面。2013年以来,江苏省级机关总计组织集中遴选考试4次,即分别于2015年、2017年、2019年、2021年,隔年一考。2022年7月,南京等9个设区市市直机关组织联考,统一试题,对于省级机关遴选命题有参考意义。我们首先对省级机关遴选有关考情及主要特点进行分析。
一、看今朝
为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公务员工作推进会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根据公务员法及《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选调)单位和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省级机关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一级检察官助理、一级警长及以下职级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二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
(二)报考范围
1.公开遴选。公开遴选面向省内设区市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省内设区市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其中,部分职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省级机关设在地方单位的职位,面向驻在地(管辖区域)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2.公开选调。公开选调面向省内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中央设在江苏的单位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部分职位面向全国范围内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