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区委统战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对象
全区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股级及以下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 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
5.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到处分且未满影响期的;
3. 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4. 不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调动最低服务年限的,如新录用镇(街道)公务员在镇(街道)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区级机关部门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在区级机关部门单位服务年限未满3年(含试用期)等情形,计算服务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 报名地点: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统战部办公室(区行政大楼1410室,办公电话:88109446)。
4. 报名所需材料:
(1)《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或报名现场领取,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任职文件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五年本人执笔或署名在刊物发表的文章,或其他文稿。
5. 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后续环节如发现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则即刻取消选调资格。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统战部集体研究核减选调计划。
(二)综合考评。通过面试、差额考察等方式,综合考察参加选调人员的法律知识素养、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
1.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差额考察。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如达不到1:2的比例,则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考察。差额考察主要考察人员在现单位现实表现,从综合文字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评价参加选调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差额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差额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评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差额考察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以上分数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体检。面试、差额考察结束后,报考人员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文字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成绩确认体检人员。按照《江苏省公务员体检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报考者在体检前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考试的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三)组织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根据考察情况,经区委统战部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和调动。对考察合格人选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y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拟选调人员原职级保持不变。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88109446(区委统战部办公室);
纪检监督:88869216(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姜堰区委统战部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