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市纪委机关公务员队伍,加强执纪力量,经研究决定,2017年中共徐州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5名执纪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科员及以下职位执纪人员5人。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徐州市市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众团体和人民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2017年5月1日),或者2014届(含)以前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担任科级以下职务;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限法律类、公安类、审计类、财务财会类专业;
7、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开考比例为5:1,若遇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职位数。
2、考试。(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3、考察。根据总成绩,按实际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4、体检。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5、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0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徐州市行政中心东三区一楼129室。
3、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中共徐州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考者可通过徐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须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背面写清单位、姓名)。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提交相关材料,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上印有笔试时间及地点)。
4、报名咨询电话:83732526。
五、选调监督
为加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纪律监督,特设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83733169。
六、本简章由中共徐州市纪委、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