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范围
公务员岗位6名,选调范围为县直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须具有公务员身份、行政编制、1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6年5月1日之前),职级为科员以下(含科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与县纪委、监察局现有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及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到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报名(县教育局大楼1018室,联系电话:86210301)。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填写《建湖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表请到《建湖纪检监察网》(http://www.jsjhjw.gov.cn)下载。
县纪委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如报考人数不足,则相应削减选调计划。
2、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所在单位提供并盖章)。所在单位对报考人员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所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各占40%、60%。
3、考察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选调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4、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建湖纪检监察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负责解释。
中共建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建湖县监察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