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常州市金坛区纪委、常州市金坛区委巡察机构拟公开遴选公务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区纪委、区委巡察机构科员8—10名。
二、遴选对象和范围
金坛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中文、法律、财务、审计类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半年内被诫勉谈话的;
3.尚在公务员试用期或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4.其他不宜进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及时间
(一)发布公告
通过《金坛党建网》、《金坛人事人才网》、《清风金坛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8月2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可以组织推荐,也可以个人自荐。报名人员下载《区纪委、区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报名邮箱。组织推荐报名的,须同时在《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稿送至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市民中心A座0917室)。(报名邮箱:jtjwgbs@163.com,联系人:李根东,联系电话82876789)。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下午5:00。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五)讨论决定
根据综合测试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选。
(六)公示和调动
拟遴选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遴选纪律和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由参加遴选人员本人负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开遴选信息及相关表格下载可访问以下网址:
《金坛党建网》www.jtdj.gov
《金坛人事人才网》www.jtrsrc.com
《清风金坛网》www.jtlz.gov.cn
咨询电话:82876789
监督电话:8282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