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因无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致相应选调岗位取消。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再次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熟悉经济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人员。
3.选调范围为我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性质工作人员。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7.所有参加选调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8、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及经费来源 | 选调岗位数 | 职位名称 | 选调范围、条件 | 备注 | ||
选调范围及年龄 | 学历 | 专业 | |||||
射阳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3 | 综合岗位 | 股级以下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股级干部,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无 |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1日—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县发改委办公室(射阳县双山科技商务中心427室),联系电话:82352361。
3、报名所需材料:
凡符合上述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含两张2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等原件、复印件到射阳县发改委办公室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县发改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发改委组织的各项选调考试。所有报考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发改委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调整开考比例。
(二)笔试与面试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能力。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县发改委负责实施,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射阳县发改委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着重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次序参照体检要求执行。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射阳县发改委、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射阳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15—89290460(县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
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