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民政系统干部队伍,优化干部年龄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计划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南通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九级职员岗位1个,专业技术十级工程师岗位1个。
二、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应在35周岁(1983年3月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3月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职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资格。
(二)岗位条件:
1.管理九级职员岗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实际从事行政管理或文秘工作2年以上。
2.专技十级工程师岗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中级相关职称(网络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计算机辅助设计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转任到新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报名地点:南通市民政局(南通市崇文路2号1913室)。联系电话: 59003619,59003620。
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同时,须提供报名材料(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身份证明、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可核减遴选职位。
(二)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
适岗评价、笔试、面试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适岗评价主要从实际岗位匹配程度、实际工作绩效、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遴选岗位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按适岗评价和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民政局负责实施。市民政局根据总成绩,按遴选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市民政局确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照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遴选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市民政局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人社局同意。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南通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9003619,59003620。监督举报电话:59003692。
南通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