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盐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盐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和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
三、选调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 年龄35岁以下(198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 符合选调岗位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0月),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具体要求见《盐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1. 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科学技术局负责。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盐城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11号市科学技术局305室),联系电话0515-88242431。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称职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编制性质、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对真实性负责);③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④《盐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核:盐城市科学技术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和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2. 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财务知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如进入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分别占50%。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考察和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后,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科学技术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4. 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 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科学技术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宜
1.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全程监督。
2. 本次公开选调具体事宜由盐城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0501627(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8242431(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0515-80500740(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附件: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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