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滨海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滨海县扶贫办)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参公登记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无不良履职记录;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有一定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17日;报名地点:滨海县扶贫办(县行政办公中心812室);联系电话:0515-84108550。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县级以上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二)考试。开考比例为1:2,如人选不足则相应削减或取消选调计划。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综合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调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借用手续。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中国•滨海网(http://www.binhai.gov.cn)、滨海智慧党建网(http://www.bhzzb.gov.cn)下载,有关本次公开选调的信息也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浏览。
2.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滨海县扶贫办负责解释。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滨海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