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纪检监察干部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区纪委监委系统决定面向全区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广陵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选调后,使用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6名。共设2类岗位:1类为执纪岗,计划选调3人;1类为综合岗,计划选调3人。其中,执纪岗要求为男性,综合岗男女不限。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法律、财务、审计专业优先;
7、法律、法规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与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存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其他情形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法律、法规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公布选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选调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广陵区纪委网站(http://www.yzgljj.gov.cn)、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rsju)公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扬州市文昌中路548号区纪委4楼)
4、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①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广陵区纪委监委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在执纪岗或综合岗中选择1类岗位进行报名。
②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选调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③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文字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考试不指定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广陵区纪委网站(http://www.yzgljj.gov.cn/)、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rsju)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笔试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区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七)公示、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在广陵区纪委网站(http://www.yzgljj.gov.cn/)、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rsju)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纪委监委和区人社局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在考察、体检和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0821131
监督举报电话:80821121
本选调公告由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扬州市广陵区监察委员会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