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审判力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改善法院人员队伍结构,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地方建设,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职位、人数
1、选调范围:徐州市及徐州市以外地区(徐州法院系统除外)科员级公务员;
2、选调职位、人数及要求:法官助理岗位5名;综合文稿岗位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审判纪律,忠诚干净担当;
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并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报考法官助理岗位要求具有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和学位,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3年以上审判员、检察员或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任职经历;
4、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5、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6、综合文稿岗位需从事综合文稿工作2年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受处分或组织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报名人员不得报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法官法等法律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6、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以及新提拔在现职岗位未任满一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等程序进行。可登陆徐州贾汪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xzjwfy.chinacourt.gov.cn/indes.shtml)查询,咨询电话0516-87887587、0516-87887822。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携报考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联系电话0516-87887587、0516-87887822,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前委路2号贾汪法院705室,邮编:221000),网上报名者请将报名表及所需材料电子档用电子邮件发送至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xzjwzzc@163.com)。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19年贾汪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报名表》及自荐材料(含本人基层工作经历、办案工作经历、任职情况、审判(检察)质效等);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6年7月1日以来的获奖证书、市级以上的调研成果、撰写的三份法律文书以及其他能反映审判(检察)业务能力的资料;
(6)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注: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如不足选调计划的3倍,根据具体情况可相应核减选调计划;2、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资料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条件者同意其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官独立署名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确定面试成绩。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调条件和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调动
1、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拟选调人员需办理人事调出审批手续的,由本人自行在规定的期限内(公示期结束后3个月内)负责处理。
3、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4、本公告所所涉及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区纪委监委:87887863
区委组织部:66889179
五、本简章由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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