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委统战部决定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务员身份,乡科级副职或现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相当职级层次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委统战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5年以后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等;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盐城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市行政中心1608房间)。
(二)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①《盐城市委统战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报名登记表请到盐城统一战线网(http://www.ycswtzb.gov.cn)下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⑤工作经历证明;⑥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⑦编制性质证明(所在单位对报考人员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并对所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三)资格审查
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适岗调研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适岗调研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和适岗调研人选。面试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适岗调研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组织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写作能力等实际工作能力。
遴选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适岗调研成绩占2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适岗调研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遴选总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察情况,盐城市委统战部部务会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盐城统一战线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公开遴选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一律实行回避。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盐城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公开遴选咨询电话:86661606盐城市委统战部
公开遴选监督电话:80501603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
中共盐城市委统战部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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