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常州市以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常州市以外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超过10名。具体范围及职位详见《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年龄要求
年龄为32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科级机关单位内设机构正职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学历学位要求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体要求以附件职位表为准)。
(三)其他要求
1.须为通过省级及以上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人员;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3.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8月9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
邮寄报名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sczjtzzb@qq.com)。
选调单位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素质测试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履历经历、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素质测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选调名额5倍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4.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金坛区委组织部0934室,邮编213200。
5.咨询电话:0519—82888301。
(二)现场资格复审
素质测试前,组织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素质测试通知书。
(三)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主要了解考生的分析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
现场资格复审和素质测试时间地点一致,具体另行通知。
对参加素质测试人员给予交通和住宿补贴(参加素质测试人员工作所在城市为江苏省内的,交通补贴为200元/人,上海、浙江、安徽的300元/人,其他省市的600元/人;住宿补贴统一为400元/人)。
(四)考察(政审)
根据素质测试总成绩,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选调职位的要求进行。考察时须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选调单位确定,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笔试及面试成绩、考察(政审)和体检情况,确定选调人选。确定选调人选本人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按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1.相关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
2.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参加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选调人选录用职务层次以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为准,如报考人员现任职务层次高于所报考职位的,则本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放弃原职务层次。
4.选调公务员符合金坛区人才培养引育等相关政策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安居、落户、子女入学、医疗健康等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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