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市级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具体计划和职位情况见《2020年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公务员职位面向全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参照管理人员职位面向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全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3.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全市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也可报考;
4.中央和省级机关驻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参加全省统一公务员考录人员从批准录用时间起算;从单位批准参公后人员进行登记批准的时间起算参公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手续时间起算);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录用的省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 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2)参加公开遴选(选调)到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 7月1 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6月 29日9:00—7月2日8:00;缴费时间:6月29日9:00至7月2日14:00。
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选调单位联系,电话见《2020年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电话:0527-84353881。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选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7月7日、8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公开选调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7月2 日14:00—18: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职位。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的职位在宿迁党建网公布。
(二)笔试与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1.笔试日期:2020年 7 月 11 日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需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满分为100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的权重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2.参加选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公告发布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对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由选调单位在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市级机关报考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组或党委印章,县区报考人员加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市级机关(单位)、县(区)委组织部(市各开发区、新区组宣统部)同意报考证明和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证明,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取消面试资格或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宿迁党建网公布。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由选调单位组建考察组负责实施。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
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履历分析、适岗评价、发放征求意见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批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个人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宿迁党建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一)公务员主管部门电话:
0527—84359275(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电话:
0527—84368009(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
(三)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
0527—84353881(市考试鉴定中心)
(四)监督电话:
0527—84359139(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0527—12380(宿迁市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
1.2020年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