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泰州市应急管理局下属参公单位泰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现为机关中已进行登记且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 现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相当职级层次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截止2020年6月3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或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省级以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总部机关、市级参公单位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 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5年(含试用期),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至2020年7月10日。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通过网络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tzajjbgs@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118-1号306室),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张丹、张昕璐,联系电话:0523—86896050、86895688。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二)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的,请提供以下材料:①《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3,正反打印),报名登记表请到泰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j.taizhou.gov.cn)下载;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请发送《报名登记表》的word文档、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及相关证件证书原件的PDF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执行《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州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及时在泰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7月9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泰州市应急管理局未同意,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开始前,考察人选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②工作经历证明;③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对报考人员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并对所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从所学专业、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和岗位实绩等方面进行岗位匹配度评估。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j.tai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公开选调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一律实行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96050、86895688,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23—89896336、86895159。
附件:
中共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0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