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辽宁省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法律法规,2013年、2014年、2015年、2018年、2019年,辽宁省组织实施省级机关公务员遴选工作,其中,2018年是辽宁省从区县事业编人员中考录机关公务员,但测评形式与省直机关遴选测评形式一致。除2018年遴选考试未对外公布招考人数情况外,辽宁省163家单位集中遴选选调公务员443名。以2019年辽宁遴选为例,结合历年遴选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组织形式
辽宁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2013年以来辽宁省省直遴选具体情况如下:
二、遴选单位和职位条件
遴选单位:省直机关单位。
报考范围和条件:各年遴选公告对报考范围和条件都作以明确规定,如《2019年辽宁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如下:
(一)报考对象
报考遴选职位的,须为我省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工作人员。
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人员是指,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原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