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市安监局安全监管力量,优化干部结构,提高专业水平,满足实际工作需求,经研究,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分别为葫芦岛市安监局公务员4人、葫芦岛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参公管理人员3人。以上7个职位均为科员职位,如遴选对象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遴选通过后原职务职级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科员执行。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含县(市)区]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求真务实,谦虚谨慎,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能力及表现: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政策研究、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现实表现良好,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学历及专业类别: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员(公务员)1名:化学或安全相关专业;
(2)行政审批科 科员(公务员)1名:化学相关专业;
(3)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科 科员(公务员)1名:化学、冶金、机电相关专业;
(4)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科员(公务员)1名:中文或法律相关专业;
(5)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科员(参公)3名:化学、安全、法律相关专业。
4、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人事档案所载年龄为准
5、工作经历条件:乡镇公务员(参公人员)(要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县(市)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要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
6、其他条件:
(1)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允许参加遴选: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③正在接受审查的;④其他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1、个人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2、资格审查。由市安监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遴选资格条件,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遴选、录用资格。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相关专业知识等。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该职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5、公示。考察合格的考生,按遴选名额确定拟选调对象,在市安监局及拟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公示7天。经面试、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取消其遴选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行考察、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经市安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17日
2、报名地点:市安监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1)《葫芦岛市安监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请登录葫芦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葫芦岛市安监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所须证件扫描件刻录光盘一并报送。
4、咨询电话:3105833;联系人: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