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市政府办公厅决定组织实施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此次市政府办公厅遴选职位3个,遴选人数3人,遴选职务层次为正科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本溪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遴选的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报考人员,须为我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
根据《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45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5.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正科级实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具体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同时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程序合法。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其中,包括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新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未满的、调任机关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4.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未达到规定的服务期年限的;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含试用期)未满3年的;2014年之后考试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期未满的;如行业或系统对服务年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至25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报名地点: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高新区枫叶路181-1号)人事处(705房间)。
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2018年本溪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1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发放准考证。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原始证件、档案材料和各类证书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2018年本溪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此表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由市政府办公厅及时通知报考者。
(二)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机关公务员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内容为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照1:2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仅有1名考生笔试达到合格线,则仅该考生进入面试,不再进行递补。报考该职位人员笔试成绩均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职位,由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考生。
其他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选确定后,将由市政府办公厅电话通知考生。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遴选职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实施。市政府办公厅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通过借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四)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考察结束,市政府办公厅党组经过集体讨论研究,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遴选人员。
市政府办公厅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原始证件、档案材料和各类证书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42218029
本溪市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8日